5月17日上午,学校在长山校区行政楼8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副校长、校国资委副主任潘锦全出席了会议,校办、纪委、审计处、发规处、教务处、科研院、研究生院、总师办、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处、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潘锦全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国资处副处长李斌解读了《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23〕54号)、《省教育厅转发〈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财函〔2023〕32号)2个文件;报告了国资处草拟的《江苏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提请校国资委审议。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同时要求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方案,严格按规定开展盘活资产工作。
副校长、校国资委副主任潘锦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持续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对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以绩效评价和资产盘活两项工作为契机,审视学校国有资产状态,切实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二是要注重资产盘点的过程,及时解决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使国有资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三是校国资委各成员单位应凝聚协同推进,做到既要精准地“盘”资产,更要让闲置资产真正地“活”起来。四是要严格把握工作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绩效考核和盘活资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