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03-29

一、说明

1、资产归口:“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归口有家具文物、房产土地、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四大归口。

2、处置方式:处置方式分为报废、盘亏报损、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拨(划转)、出让、置换及核销九种方式,根据我校近年来仪器设备、家具资产处置申请的实际情况,主要涉及报废、盘亏报损、对外捐赠等三种方式。

二、工作流程

1、部门申报:使用部门的一级资产管理员对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核对,将相关信息按资产归口填写到《江苏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中,填表时应明确处置原因及处置方式,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给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稿+纸质稿,纸质稿需加盖部门章)。

2、归口审核:资产归口管理员对部门提交的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着重审核处置原因、处置方式及拟处置资产的使用年限等。

3、技术鉴定:设备管理科组织专家对部门提出拟处置的仪器设备进行评估鉴定,初步审定拟处置的资产,对拟处置家具资产的评估鉴定将酌情安排。

4、归口复核、职能部门审批:资产归口管理员对初步审定的拟处置资产进行归口复核、统计汇总,并提交国资处分管领导审批。

5、学校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提交给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处置资产明细。

6、资产回收:资产归口管理员将学校研究同意的资产处置情况反馈给资产处置申请部门,设备管理科组织对待处置资产进行回收。待报废处置的仪器设备未回收前,申请部门应保持其完整性,严禁私自拆卸或做其它不当处理。待处置家具资产的回收工作将酌情安排。

7、处置申请:申请部门的一级资产管理员根据归口管理员反馈的信息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按资产归口、处置方式发起资产处置申请,《江苏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完成所有审核、审批手续)扫描后作为附属文档上传,部门分管领导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审批。

8归口审核及职能部门审批:资产归口管理员及国资处分管领导按程序完成审核、审批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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